交警查处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记者程勇可摄
被查处的车手在上安全教育课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两个多月来,市民骑乘绿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不过,仍有个别市民未养成习惯,或抱侥幸心理。昨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开展整治行动,一上午查处了70起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9时,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民族大道七岔路口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骑手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方面,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相对较少。
一名女车手在路口等待绿灯通行时,本应佩戴的头盔却悬挂在车头。看到交警走过来,该女车手才匆忙取下头盔戴好。“女士,你没有正确佩戴头盔,请你把车停到旁边的安全岛上,接受我们的交通安全学习。”执勤民警上前执法。在现场,陆续有未正确佩戴头盔的市民被交警拦下,并接受交通安全学习。
市民黄先生当天也因未佩戴头盔被查处,不过他也堪称“行动派”,在接受处罚后,立马到附近购买一顶新头盔戴上。“前天头盔丢了就应该马上买一个,买了戴好就不会麻烦交警同志了。”黄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交警四大队民警蓝培诚表示,当天上午共查处了约70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骑手都能配合交警工作,进行安全学习并交纳罚款。
蓝培诚补充说,在《条例》实施前,大多数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头盔。在大力宣传新规之后,如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超八成都会戴上头盔。
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交警对市内电动自行车进行常态化管理,通过安全学习与罚款相结合的方式,大力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蓝培诚说,自己所在的中队这两个月共查处未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套牌、假牌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上万起,日均处理约200起。经过两个多月的纠违,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大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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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汝芳)今年,公安部部署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醒所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昨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购买安全头盔攻略,提醒广大车主要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才能起到有效保护作用,而佩戴不合格头盔不但不能起到有效保护作用,反而有可能造成附加伤害。
如何购买安全头盔?
●查看产品标签
正规头盔都应有产品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编号、合格标志、产品标准号等,摩托车头盔还应标明CCC认证标志,没有标签的千万不要买;产品应有相关出厂合格证,避免买“三无”产品。
●注意外观尺寸
购买头盔时还应注意查看外观。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等组成。壳体应质地坚硬、耐用、表面光滑,最好选一体成型的外壳,如耐用ABS材料;缓冲层使用能吸收碰撞能量、无毒、无害材料制成,能覆盖头部保护区;衬垫用吸汗、透气的材料组织;护目镜一定要满足透光性和冲击力;系带要佩戴牢靠舒适,解脱方便,不能过细,不能有过大的弹性。
●必须试戴头盔
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试戴,要选择适合自己头形、大小的产品,以不夹脸、不晃动为准,重量以佩戴后脖子不累为准。不应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塑料头盔或以工地安全帽替代,这些头盔不能起到完全保护作用。
同时,佩戴头盔要保证视野开阔,不要为了好看而购买不适合的头盔,影响视野。
●按需选择头盔类型
目前市面上的头盔主要分4种:全盔、3/4盔、半盔、上掀式盔。消费者可以根据天气、出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匹配的安全头盔。
全盔:是戴上后可保护头部所有位置,包括下巴,是防护效果最好的一种头盔。但这种头盔透气性差,冬天佩戴较合适,夏天佩戴则较闷热。如果经常往来于城乡之间,要经常在公路上与汽车同行,可以选择购买此款头盔。
3/4盔:保护了头部的四分之三,因此得名。它兼顾了防护性和透气性,是比较常见的一款头盔。如果想要防护性好又不至于戴着感觉太闷,可以选择购买此款头盔。
半盔:目前比较常见的头盔,虽然佩戴方便,但并不能很好地保障驾乘人员的安全,因为它仅仅防护了头顶区域的安全。
上掀式盔:是全盔的“补充款”,它可以把下巴装置完全翻上去,从全盔变成3/4盔。对于头部比较大的驾乘人员来说,既方便佩戴,又能起到全盔的保护作用。
●最好选择摩托车乘员用头盔
相比普通头盔,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安全性能更高。摩托车乘员头盔经过国家强制认证,即通常说的3C认证。专业人士建议,在相关行业标准出台前,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最好选择摩托车乘员用头盔。
●查看有无警示标志
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夜晚出行的可能,因此头盔除了保护作用,还需要有警示作用,看看是否有反光条之类的装置,如有则更好。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见习记者苏昭宇 通讯员吴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