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刺伤女子,随后跳桥自杀
2020年7月11日,晚上10时许,在广西柳州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路口附近,一名男子手持利器将一名女子捅伤。
随后开车带女子离开案发现场,在车上女子因为伤口大量出血导致昏迷,男子驾车来到红光大桥。
男子一人独自下车,走到桥边,从桥上纵身一跃,坠入广阔的江水中。
案发现场的围观群众在事情发生后,迅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根据目击者讲述,男子跳河自杀,警方决定打捞嫌疑人尸体。
桥边的车辆副驾驶位置坐着施害者女子,女子座位上有大量的鲜血,医护人员迅速对女子展开救援治疗。不幸的是,因为出血过多,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后续:
目前,警方还在打捞男子尸体中,据调查,受害者女子今年大约30岁,在柳江区拉堡镇居住,已婚,有一个孩子。
嫌疑人和受害者是初中同学关系,两人虽然是同学,但是交往并不密切,毕业多年,两人也没有很好的来往。
女子死亡的原因就是来自嫌疑人男子的刀伤,嫌疑人驾驶的红色小轿车是女子的车。
在逃亡过程中车上车上有大量来自受害人的血迹,车停放的旁边也沾染了大量血迹,目前,警方已经将犯罪现场拉上警戒线,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网友评论:
这件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对此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位网友说道:三年同窗,多年天各一方,说不完的回忆,道不清的情谊。本来是很珍贵的同窗情谊,为何要下此毒手,真是让人想不通。
嫌疑人在杀人后自杀,看来他对世界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了,那么为什么要连累别人呢?他和女子多年不见,应该无冤无仇,说不定患有精神疾病,总而言之,伤害别人的行为非常可恶!
还有一位网友说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杀人都是不好的,法律是干什么的?法律就是拿来制裁坏人的,遇到事情首先想到依靠法律的力量。
如果社会人人都靠暴力解决事情,早就乱套了,文明社会,希望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少。
说在最后:
有一句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多杀凶杀案的背后是情绪在作祟,我们作为有头脑的人类,不应该完全受情绪的摆弄。
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遇到令人气愤的人和事,不要慌张,冷静下来思考问题。像事件中的男子,在杀人之前想想你们还是3年的同学,有什么天大的矛盾抵不过同窗三年呢?
相关热搜词:
版权说明: 广西小兔兔网络广西互联网科技的信息平台,文章渠道有原创,媒体人投稿,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