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蔡某从宾阳县运输一车烟花爆竹到南宁,结果800元钱运费没拿到,烟花爆竹还被暂扣下来。兴宁警方2月5日表示,蔡某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目前已被行政拘留处理。
蔡某是宾阳县人,此前从事货物运输生意。2月4日,他驾车到宾阳县某个停车场等客上门。随后,一名男子找到他要求帮运输一车物品到南宁,该男子承诺,货到南宁后给货主打电话,就能拿到800元钱运输费。考虑到对方货物在自己的货车车厢里,蔡某也就接受这个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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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6时许,他就按发货方的要求驾车出发。晚上8时许,货车途经兴宁区昆仑大道四塘社区辖区时,被正在例行节前检查的兴宁警方拦截。随后,警方对发现的烟花爆竹等物进行暂扣,蔡某则被带去调查。民警询问车厢里运输什么东西时,蔡某的回答含糊其辞。
“我们打开车厢检查发现,里面装满一车烟花爆竹。”据民警介绍,检查发现,货车车厢里总共装有250多件烟花爆竹,涉案价值近4万元钱。蔡某无法给民警提供运输烟花爆竹相关证件,即属于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一旦它在市区内的某个路段出现意外,将会是后患无穷。
蔡某表示,虽然当货车司机10多年,他一直不知道运输烟花爆竹要向职能部门报备,“我见托运方是一家大型公司,认为应该不会有问题”。蔡某说,他被警方拦截下来后,竟然无法打通接货人的电话,连运输费也无法拿到。
“他‘不知道运输烟花爆竹要报备’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民警说,驾驶员学习教材里就有这方面的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明确规定。蔡某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目前被行政拘留,警方仍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南宁晚报(记者 潘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