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女士2016年申请到了南宁凤岭北苑的一套廉租房,由于个人原因未能马上入住,正巧邻居李女士有许多货物无处堆放,汤女士私下将房子暂借给李女士使用,并给对方配了钥匙供其自由出入。数月后,汤女士想入住,要求李女士搬离,这才发现自己廉租房里新买的日用品全部被人使用过了,汤女士向李女士索赔,不料,李女士反称自己存在房子里的货物也有损失,要汤女士赔偿,双方为此闹翻。新阳房管所称,廉租房禁止转借或私自出租,将介入调查此事。
【事件】
申请到廉租房不住,私借他人
汤女士曾是某影视广告公司的一名员工,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日前,记者见到了汤女士,她向记者讲述了她跟邻居李女士之间的纠纷。
2016年4月,汤女士在凤岭北苑申请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的廉租房,申请到房子后,当年5月份办理了入住手续,缴纳了物业费、水电费等手续。汤女士称,办好手续后,由于个人原因,她并未能马上入住,在跟邻居聊天时,就把自己暂时不能入住的消息透露给了邻居,而后消息传到了同一层楼的廉租房住户李女士的耳朵里。李女士劝汤女士,不如将房子借给她堆放杂物,否则长期不住的话,房管所可能会收回房子。
为制造有人居住的假象,以骗过房管所的检查,汤女士同意了李女士的请求。当年7月,汤女士给李女士配了一把钥匙,将房子借给她暂时堆放物品。汤女士称,几个月后随时有可能来入住;李女士称,如要入住时提前跟她说一声,方便搬走物品。双方当时仅是口头承诺,未签下任何协议。
谈妥后,李女士将许多打包好的货品搬入了汤女士的房子里。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