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邻之间,村民时常会到亲戚朋友家串门,其间难免会喝上几杯,但量一定要掌握好。3月20日晚,南宁市坛洛镇一村民在朋友家中喝酒致死。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一同喝酒的5人共同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万元。
坛洛镇东家村的黄某和群南村的邓某是多年的好友。20日下午6时,黄某应约来到邓某家中把酒言欢,聚会一直到晚上9时,其间饭桌上共有6人。邓某回忆,他们大概喝了2.5公斤米酒,酒并不算烈。
据了解,在当晚饭桌上,为了营造气氛,黄某主动提出玩一些助兴游戏,自始至终,黄某一直在做庄家,喝的酒也比别人要多一些。晚上9时,其他4名村民陆续回家,只有黄某提出要在邓某家住一晚,随后便走到客房躺下了。为此,邓某还特意拿了一床被子给黄某盖上。
邓某等人介绍,黄某躺下时意识还十分清醒。在和他对话中,没有感觉黄某身体有任何异样。等到次日凌晨4时,邓某起床上厕所时路过客房,看到被子掉在了地上。于是,邓某便走进去拿起被子,谁知碰到黄某的身体时,感觉一阵冰凉。
邓某赶紧用手探了一下黄某鼻尖,发现后者已经没有呼吸。邓某顿时慌了神,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忘记拨打120求救,只想着赶快通知家属。因为喝酒搭上了性命,黄某家人最初向5名酒友提出了15万元的赔偿。
21日上午,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通过法医检查,发现黄某身体没有外伤,不属于外力致死,属于意外事故。随后,当地司法所、村委等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协商。经过一天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赔偿金额共计2万元,其中邓某出1万元,其他4人凑1万元。
据了解,黄某曾经是当地一名代课老师,学校撤掉以后,黄某就在家务农。
黄某的意外逝世,让不少村民惋惜。一名干部表示,村民之间往来本是正常之事,但普遍存在喝酒多、喝酒时间长等现象。当地相关部门提醒村民,在饭桌上喝酒一定要适量,不能因为喝得一时兴起,就忘记了身体承受能力。同时,也提醒酒宴的组织者,对喝酒者负有一定的照顾、看护义务,千万不要过度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