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这种犯罪手法,受害群体广,社会危害大,广大群众深受其害。实际上,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作案手段是通过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诱使手机用户阅读信息,手机被病毒控制,从而丢失钱财。所以,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的犯罪分子也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近日,南宁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邹某因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被一审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案件。
2015年10月23日,被告人邹某使用黑色双肩包背着"伪基站"设备,在南宁市兴宁区国贸中心和青秀区民主路展览馆附近假装闲逛,暗地里从事群发诈骗短信的犯罪行为。
【审判员:(邹某)操作"伪基站"设备,屏蔽移动公司的正常通讯信号,强行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诈骗信息,后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
经广西工信委南宁无线电管理处检测,从邹某身上查获的"伪基站"设备无生产厂家、无型号、无序号,是自制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该设备具有中断手机接入公众基站信号功能,伪装成运营商号码向手机发送短信。根据移动公司查询后台数据反映,邹某使用的"伪基站"设备造成64161个移动公司手机客户通信中断接近一小时。
【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共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邹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短时间内故意中断不特定移动手机用户的通讯信号并强行发送诈骗短信,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当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辩护人意见和被告人的陈述后,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