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16时许,在后百家小区南门设立的防疫防治检查点,郭某涛、郭某南(后百家村人)、宿某(酒务楼村人)等人酒后无故干扰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肆意损坏检查点检测体温仪并滋事拦车,影响社区正常秩序,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
复兴区公安分局彭寨所接警情指令赶到现场后,郭某涛等人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拒不接受民警传唤,阻碍民警执法,分局迅速增派警力将其强制传唤到公安机关,并快速开展讯问、取证等工作,于1月28日下午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郭某涛、郭某南、宿某刑事拘留。
邯郸网警提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以“阻碍执行职务案”调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因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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