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10时30分许,我局城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横州镇某小区乘电梯时,故意多次将口水涂抹在电梯按键上。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于当日中午12时许,依法将涉事嫌疑人姜某辉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处理。姜某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县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姜某辉无咳嗷、发热等症状。经调査了解,姜某辉14天内无外地居住史,无接触湖北(武汉)外地人员。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到全县人民的健康与平安。我局将严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好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横县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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