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市民举报情况属实。青秀区新竹路的民安堂药店为广西一心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盟店。在疫情暴发前,该店销售口罩为5元/袋,1月22日在口罩明码标价不变的情况下,其将口罩改为18元/袋价格进行销售。该药店在短期内以260%的涨幅销售口罩,已经超出市场价格正常波动范围。从目前可查询数据可知,该药店当天至少销售口罩225袋。
2月1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向民安堂药店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药店拟处罚40万元。药店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了听证,目前该案正按照听证程序进行。
蔡双说,公司也呼吁,若顾客口罩买贵了,可要求药店三倍差价返还,并获赠20元代金券。此外,疫情发生以来,一心医药已在全区免费派发50万个公益口罩,后期还将向爱南宁APP投送1万个口罩。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稽查局局长李平提醒,经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做到明码标价,不要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
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至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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