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草根红人“豆浆王子”猥亵儿童一案,日前一审判决。昨日,记者从西乡塘区检察院获悉,“豆浆王子”一审被判猥亵儿童罪名成立,获有期徒刑四年。“豆浆王子”因穿着怪异、言语出位等举止为许多南宁市民所熟知,其犯案后,案情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现年28岁的“豆浆王子”蒙某长期以来,其以奇特的穿着、出格的言行,活跃在南宁街头,其动态不时出现在部分本地论坛,为不少南宁人所熟知。去年9月,“豆浆王子”涉嫌猥亵案一出,引起南宁网友一片热议。近日,该案一审已经审结并作出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7月某晚8时许,蒙某以给小礼物的方式,利诱当时6岁的被害人小花(化名)来到西乡塘区水街某商场三楼电梯间外,然后以亲吻、脱其裤子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同年8月初某日晚7时30分许、8月30日下午1时许,蒙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利诱小花来到同一商场以同样的方法实施猥亵。
对上述指控事实,公诉人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并认为蒙某的行为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在一审开庭审理时,蒙某对所控罪名并无异议。日前,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蒙某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蒙某对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审判决蒙某有期徒刑四年。(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郭颖)
来源:广西新闻网